11月10日晚间,
*ST同达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1、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前期已披露的有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函证确认,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目前的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判断,公司无法实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现正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协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