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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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2024-05-07 10:33:00
近日,广东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通知显示,从2024年5月1日起,肇庆市范围内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同时公布的《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计容要求。
  具体来看,自措施发布之日起,新供地的住宅小区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建的公共配套设施,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建成后应无偿移交属地。沿城市主干路、临城市广场、公共绿地、重要景观带,因规划要求封闭的阳台一半计容。建筑物屋顶的梯屋、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不计容。结构净高不超过2.10米且进深不超过0.80米的全采光住宅建筑飘窗不计容。设置集中出入口的停车库(层高不超过3.9米),可不计入容积率。以上不计容建筑物均不纳入公摊面积计算。(中新财经)
  图自广东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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