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陪护仅限女性家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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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陪护仅限女性家长合理吗
2024-05-08 21:16:00
5月8日,北京儿童医院规定住院陪护仅限女性家长事件引发热议。有市民近日反映,带孩子前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就诊时,被告知住院治疗期间只能由女性家长陪护,男性家长不能陪床。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规定并不合理,男性家长本身有看护责任。此外,律师分析指出,该医院的做法有违宪法中确立的男女平等原则,也变相侵犯了该名未成年人的受抚养权益。不过,医院的规定违反的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若患者方在入院时与院方签署的文件中有相关明确规定,患者方需要遵循,若签署文件中无陪护规则的特别约定,患者及其家属则有权拒绝遵循。
  多家医院对家长性别不规定
  5月8日,#北京儿童医院回应称从来没有男家长陪护的#登上北京同城热搜榜。热搜内容显示,北京市民刘女士近日反映,自己3岁的孩子近日因患肺炎前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就诊,但被医院告知住院治疗期间只能由女性家长陪护,男性家长不能陪床。无奈之下,家住昌平区的刘女士一家,只能由孩子爸爸每天开车单程一个多小时送孩子前往医院输液。
  对此,北京儿童医院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儿童病房住院不分性别,女家长陪护更方便一些。如果家里实在没有女性家长,可以请女性护工陪护,这也是北京儿童医院建院以来的规定,“女家长陪护,因为病房男孩女孩都有,女家长方便一些。所有病房的要求,都是女家长来陪护,没有男家长陪护的”。
  值得注意的是,据报道,在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病房让陪床的前提下,原则上也是一名女家长陪护,不过,如果女家长实在实现不了,男家长也可以陪护。此外,北京协和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市垂杨柳医院等本市设有儿童病房的综合医院,对于患儿家长性别不作规定。
  同样,上海某三甲医院的儿科医师柳琪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其医院内也不存在这样的规定,但同时,她指出,确实大多数来进行住院陪护的家长都是女性家长。“我们医院只要求住院期间只能有一个家长陪护,小年龄儿童一般是女性家长,因为有些小朋友2岁还在吃母乳,所以大部分情况下由妈妈陪护。但是白天是有探视时间的,可以有其他家长来探视。”柳琪表示。
  不合理亦不合法
  对于北京儿童医院规定住院陪护仅限女性家长的情况,北京市卫健委回应称,如果是卫生健康委的规定,可以核实一下卫生健康委这方面相关政策的要求,“但如果是医院本身规定的话,那核不出任何结果,因为它不是上面的规定”。
  那么,这一规定是否合理合法?从医师的角度而言,柳琪认为,仅限女家长陪护这种规定并不合理。“男性家长本身在一定程度上有在患儿住院期间进行看护的责任,”柳琪表示,“女性家长陪护大概率考虑到母乳喂养问题,但是如果不需要母乳,那么小朋友谁陪都是一样的。”
  此外,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梁静波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医院为了实现科学、高效、安全的管理,有权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但制度的内容需以满足合法性为基础。
  梁静波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的受抚养权益具有复合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在生活、医疗等方面获得父母的抚养和照顾的权益。因此,医院的做法既有违宪法中确立的男女平等的原则,也变相侵犯了该名未成年人的受抚养权益,”梁静波表示,“因此,这一规定不合理亦不合法。医院的规定基于特定考量,但时代在变化,陪护政策也需要与时俱进,对于特殊情况的家庭应给予变通处理。”
  达到致使合同无效的程度
  梁静波认为,北京儿童医院的这项规定与医院的医疗资源紧张有关。在此方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官网发布的医院简介显示,医院编制病床970张,年均门诊量约300万人次,住院病人8万余人次,手术逾2.6万例。
  “虽然很多医院都开放儿科,但对于疑难危重的病例具有处理能力的医院仅有几家。北京儿童医院出名的号源紧张,儿科病房又比较特殊,年龄不等的儿童混龄住院,年龄很小的婴儿还需要哺乳。”梁静波认为,北京儿童医院常年人满为患,没有按照陪护性别分配病房的条件,医院作出这样的规定有一定的现实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梁静波指出,虽然该规定“不合理亦不合法”,但并非所有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会归于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若患者方在入院时与院方签署的文件中明确约定患者方要遵守医院的陪护规定等管理制度,则患者方需要遵循制度规定。因为双方构成合同关系,院方的陪护规定虽不合法,但其违反的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梁静波表示,“也就是说,院方的规定虽然不合法,但还没有达到致使合同无效的程度。不过,若院方与患者方签署的文件中无陪护规则的特别约定,患者及其家属有权拒绝遵循。”
  此外,事件引发热议后,有网友表示,一些看似不合理的规定背后可能发生过不合理的事情。柳琪认为,这一说法可能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她所在的医院安排床位的时候,双人间不会安排异性家长。“不管需不需要母乳喂养,如果是双人间,都不会将男家长和女家长安排在同一个病房,如果是多人间,也都有床帘以维护隐私。”柳琪表示。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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